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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工首日,在疫情笼罩之下的中国车市绷紧了神经,新能源市场率先传来了“松绑”的声音。
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修改<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删除了规定附件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中的第一项,涉及“设计开发能力”的8项要求;改为2项“技术保障能力”的要求。
文件一经公布,便引起了新能源市场的广泛讨论。这些细节政策的改变背后究竟有着怎样深层次的含义?将给2020年的新能源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
行业反应:增添活力的信号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规定》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技术保障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将《规定》中的“设计开发能力”,修改为“技术保障能力”,并提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保障能力以及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和自制部件的测试能力。
这意味着,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将不再作为审核新能源整车企业的核心指标,只要保证生产所需的技术保障能力即可,技术门槛大大降低。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文件)
征求意见稿一出,引起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强烈围观”。中国电子商会智能电动汽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务林表示:“准入管理中‘技术保障能力’容易将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的思路固化,过于关注生产企业对相关部件的技术参数的评价,会不利于技术创新。”
也有分析认为,对新能源企业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不做要求,意味着代工生产成为可能。
不具备新能源汽车的设计开发能力,但拥有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保障能力以及新能源汽车整车的自制部件测试能力的车企,直接对标的需求便是为其他新能源车企提供代工的服务。
此前,代工生产一直处于灰色地带,无法得到政策的认可。而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代工生产也逐渐被政策所鼓励。
在颁布此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之前的2018年年底,工信部便颁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办法》指出,鼓励成熟车企间的委托加工,同时也鼓励未能取得造车资质,但拥有相应技术实力的新兴车企借用成熟车企生产能力进行代工。
其中,第二十八条也明确表示,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设计企业借用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申请企业及产品准入。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将代工生产拉出了灰色地带,使得蔚来、小鹏等采用的代工方式得到了政策的认可。
而此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对设计开发要求的删除,再一次为新能源企业的代工之路撕开了口子。
此外,有分析称,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对外资新能源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政策支持。此前外资企业入华存在着知识产权泄露的疑虑,此次删除了对设计开发的要求后,外资企业大可不必担心其知识产权被泄露的问题,从而加快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
事实上,在合资股比开放的政策的激励之下,中国已经出现了首家独资新能源企业——特斯拉。特斯拉独资建厂项目在中国快速地落地,并实现用户交付,是汽车产业当前政策越来越开放、公正的表现。
随着后续如删除“设计开发”等细节政策的出台,为进一步为引导外资新能源企业进驻中国提供了政策土壤。
专家建议:交还于市场
降低新能源准入门槛,进而鼓励代工并为外资新能源企业入华创造条件,2020年开工第一天释放的信号显示,新能源市场的市场化竞争势在必行。这是除了补贴退坡倒逼之外,新能源朝市场化发展的又一次政策积极引导。
汽车评价研究院院长李庆文表示:“有的人各种担心,其实还是计划管理的观念,认为管理非常严格才能保证质量,这个观点是落后的,已经不符合现在完全竞争的时代和中国汽车市场的实际情况。只有用充分竞争的市场去淘汰落后的产品和技术才是的方法。靠审批提高门槛去严格控制,不能保证产业的健康。”
▲汽车评价研究院院长李庆文
此前,由于准入政策的执行,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为此付出过代价。在新能源发展之初,为了为新能源市场引入鲶鱼,发改委给17家新能源车企颁发了新能源乘用车生产资质。而这些企业中,大部分在拿到生产资质后便再无造车动作,衍生出了行业对其“骗资质”的质疑。
这样的状况引起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反思。李庆文表示:“一些行业里出现问题的企业反倒是经过‘审批’进来的。没有经过“审批”的一些企业倒成了行业领军者,蔚来、小鹏都是这样的例子。”
基于新能源发展面临的上述问题,发改委颁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也就是说,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将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由审批转为备案制后,不仅解决了已经崭露头角的造车新势力企业们的合法性问题,更鼓励更多造车新势力企业投身到市场决战中去。
▲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专家组组长王秉刚
虽然此次《关于修改<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颁布,释放了新能源市场的积极性,但在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专家组组长王秉刚看来,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新能源汽车的准入制度。
“现在的准入制度还是有很大问题的,依据工厂条件审查与样品检测报告做准入依据,只对当时的报告负责,而忽视了正常生产后的产品质量保证。从道理上说,应该是企业依据法律法规标准承诺产品的质量,由国家指定机构来监督,企业自觉去做,而不是依靠政府部门来做审核、靠产品检测报告去约束。这样很难保证管理环节的透明,更易滋生腐败,导致准入成本极高,真正的产品质量却很少监管。”王秉刚表示。
因而,王秉刚建议:“应该把准入审批改成备案制度。让非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回归企业,为自己企业的产品研发与质量检测服务,他们对自己的报告负责,提供的报告存档备案,不要承担更多社会职能。少数国家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市场车辆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反规定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包括取消生产资格或者罚款,让企业自觉遵守法律要求,这是效率最高、最公平公正的方法。”
王秉刚的观点得到了王务林的认可。他表示:“对于新能源汽车这个新型产业,建议管理者从学术链、技术链、产业链相互耦合方面进行管理创新,不建议用‘计划’的思维去管理。产品最终是要参与市场竞争的,应该让消费者去选择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
写在最后:
《关于修改<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颁布,向2020年的新能源市场释放了更加开放的信号。
众所周知,行业内对2020年新能源市场的发展报以了极高的期待,人们期望看到在百亿补贴重金砸下后,一个具备自力更生能力的中国新能源产业能够弯道超车,市场化程度将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
补贴退坡政策以及新准入规定的珠联璧合,将为新能源市场化道路提供良好的政策氛围。至于专家所提出的将准入制度转变为备案制度以加速新能源市场化的进程,或许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需要而逐步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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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适当给工信部一部分权利,互相制约一下子,这样FUBAI现象还能被抑制一下。
各行业内的人员应该相互监督,这样一种模式反而能够让行业增长
只要保证生产所需的技术保障能力,汽车的技术门槛大大降低。
这样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明明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不少的车企进军到了这一领域当中
是断轴还不算什么,它的质量在一场车祸当中被拦腰撞断,汽车直接解体
被人调侃,但是断轴还不算什么,它的质量在一场车祸当中被拦腰撞断,汽车直接解体了
一个段子被人调侃,但是断轴还不算什么,它的质量在一场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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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准入政策要有一定的门槛,同时也要有一定的人性化设计。
新能源已走入瓶颈期,任何政策的鼓励都是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