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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民生网今日获悉,《海南省促消费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于近日出台,其中重点提到要鼓励汽车消费,放开购买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额限制。概况起来,《措施》主要有以下亮点。
图/网络
一是进一步优化小客车指标配置,适量增加普通小客车摇号指标;
二是适当放宽在海南省已购房人员及经省“两重一大”会议和省、市(县)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企业购车限制;
三是鼓励销售企业加大促销力度,对全年销售增速超过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销售额前10名的海南省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促销活动资金补助;
四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销售,对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新能源汽车者均奖励1万元/辆,不受1.5万辆的总量限制。
据了解,在今年4月30日出台的《海南省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 (以下简称《临时措施》)中明确提出,自临时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亿元(换算为1.5万辆)。
此次新措施明确放开奖励总额限制,既是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一次政策加码,也是海南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岛的具体行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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